1月13日,宽城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刘某与梁某、罗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梁某、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罗某并未履行相应还款义务,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只得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刘海龙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先后多次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并提出调解方案。被执行人梁某和罗某曾多次表示愿意接受和解方案,但临近还款日期之时,二人常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宽城法院依法决定变卖已查封的116只山羊。
1月13日上午6时30分,宽城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3辆,集合干警12人,以雷霆之势奔赴汤道河镇某村开展强制变卖行动。在法院执行局强有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梁某、罗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场给付现金5万元,并约定其余款项于3月2日之前付清。
此次执行行动分工明确、程序规范,执法严格,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今后,宽城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