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城法院执行局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司法所联合调解,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羿某等14人于2020年在崔某承包的某信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蘑菇棚从事捡蘑菇工作,2021年1月,崔某陆续为羿某等人出具了欠条,约定欠申请人工资数额,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崔某一直拖延支付。无奈之下,羿某等14人于2021年7月23日向宽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判决崔某给付羿某等14人工资款4万余元,要求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岂料,崔某仍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羿某等14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刘海龙收到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崔某取得联系,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住所远在秦皇岛,刘法官及时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司法所李英俊所长取得联系,委托其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李所长接到电话后,积极配合,多方查探,最终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被执行人崔某的姐姐找到崔某下落。随后,李所长便亲自将被执行人崔某带到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法官、李所长等人耐心地对崔某进行释法析理,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面临的严重后果。崔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给付羿某等人工资款4万余元。至此,羿某等14人与被执行人崔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