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了9年的工资,走了不少弯路,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申请执行人于某某激动万分,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1年于某某等六人为刘某某和王某某二人进行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六位农民工却迟迟没有拿到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六人将刘某某和王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但二被告仅支付部分工资后便不再履行义务。于某某等六名农民工先后多次上门讨要,但二名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转眼竟拖欠工资长达九年。无奈之下,六位农民工于3月13日向宽城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副局长宋敬宏和法官助理田越岐迅速与刘某某和王某某取得联系,将其二人传唤至县法院。由于案件时间较久,双方当事人在宋法官的协调下对所欠工资数额进行确定。随即,宋法官对刘某某和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向其二人告知未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交代有一笔工程款可供执行。得知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扣留部分工程款,并将执行款及时兑付给六位农民工。至此,六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2日内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宽城法院在执行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解民之忧,纾民之困,不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第一时间将“真金白银”送到农民工手中,用心用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